三聚环保股票代码是300072。
所属板块:MSCI中国 MSCI中盘 PPP模式 北京板块 创业板综 创业成份 富时概念 化工行业 节能环保 美丽中国 氢能源 融资融券 深成500 深股通 中证500 纾困概念
经营范围:委托生产、加工化工产品;销售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煤炭、焦炭、燃料油、润滑油、基础油、蜡油、渣油、化肥、生物质炭、土壤改良剂;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规划设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商务服务;租赁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能源净化产品:公司是为基础能源工业的产品清洁化、产品质量提升及生产过程的清洁化提供产品、技术、服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脱硫净化剂、脱硫催化剂、其他净化剂(脱氯剂、脱砷剂等)、特种催化材料及催化剂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能源净化行业:未来20年,世界能源结构将向低碳无碳方向演变,化石能源仍将不可替代,未来以煤油气为原料生产大宗化学品、燃料的比例将不断提高。推进高碳的化石能源实现绿色低碳化利用是世界能源发展的重要内容,煤炭清洁高效转化、重质和劣质石油加工、天然气和非常规气净化是重要产业和方向。长期来看,实现环保达标排放也是中国煤化工行业必须完成的任务。在煤化工项目设计、建设、试车和运行的全流程,都严格遵守环保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和日常监管,是煤化工项目运营者面临的真正挑战。
技术研发创新优势:公司自主研发能力强,技术优势突出。目前公司共申请专利349件,其中175项获得专利授权。公司依托研发平台、生产基地和工程公司,开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优势突出,应用领域市场广阔的关键技术,其中包括以催化-净化材料循环利用技术为代表的环保新材料技术;以重质渣油轻质化技术为代表的新一代石油化工技术;以低成本制备合成气、合成气制液体燃料和高附加值化工产品技术为代表的新型煤化工技术;以氧化锌等废脱硫剂循环利用、催化剂预还原、再生为导向的化肥联产的成套应用技术;集成优化焦化产业和传统煤化工产业释放气和尾气综合利用制LNG、甲醇、合成氨、制氢等联产技术,集成优化石化行业尾气综合利用等新技术实施工业尾气综合利用。
服务理念创新优势: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管理能力突出的高级管理人才,研发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研发人才,并培养一批设计水平高、技术操作能力强的建设运营队伍,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安全的服务,同时为公司服务理念的创新打下了坚实基础。在下游客户服务中,公司展示了“全方位的方案解决专家”的实力,领先践行“传统煤化工产业升级,结合新型煤化工技术,服务于农化、石油炼化”的发展技术,使可持续发展成为可能。同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增值运营服务,提升整体抗风性能力和盈利能力。
拟定增募资不超过30亿元:2018年4月24日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为海淀科技、国化投资,其中,海淀科技持有公司512,676,62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8.35%,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100000万元)。
“一县一品”绿色农业生产示范区获得成果验收证书:2018年11月27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一县一品绿色农业生产示范区近期通过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的成果验收,并获得验收证书。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合作,建立国家级秸秆炭化还田土壤改良示范区,促进先进生物质炭技术的规模化市场应用。
海淀区国资中心为公司应收账款转让提供增信:2018年12月21日公告,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淀区国资中心为三聚环保应收账款转让提供增信的批复,具体内容如下:1、原则同意海淀区国资中心为三聚环保向金融机构转让应收账款融资提供年度收益差额补足增信,并承诺收购金融机构无法收回的账款,增信总金额不超过30亿元。2.三聚环保通过转让应收账款回笼的资金要专项用于支持完成在建项目,确保在建项目及时投产,由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以下简称海国鑫泰)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海国鑫泰要安排专人对项目建设和还款情况进行监管,督促欠款单位及时还款,避免海淀区国资中心履行差额补足和账款收购责任。3.海淀区国资中心和海国鑫泰、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三聚环保等有关方要严格控制风险。海淀区国资中心应要求海国鑫泰、海淀科技及海淀科技的股东北京大行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二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要求三聚环保董事长刘雷、总经理林科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转让30亿元应收账款:2019年1月1日公告,2018年12月29日,公司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签署《无追索权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将持有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粤财信托,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30亿元人民币,交易约定的应收账款转让价款为25.862亿元人民币。公司表示,本次应收账款转让公司可提前收回资金25.862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将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应收账款转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资金需求,转让的应收账款为公司债务人尚未偿付的能源净化综合服务项目款,回款将加快公司对外在建项目的进度,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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